为明确我校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丧事办理相关事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丧事办理应坚持庄严俭朴、从简办理的原则。丧事办理由死者家属主办,原工作部门和离退处协办。
二、办理流程
1. 得知去世信息后,离退处领导或工作人员前往吊唁,置办花篮或花圈,与家属协商治丧事宜。
2. 根据家属意见需要张贴讣告的,在适当地点和网页张贴讣告。
3. 通知原工作部门撰写生平简介。
4. 根据去世人员职级,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5. 协助家属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6. 协助家属来校办理丧葬费、抚恤金等后续事宜。
三、遗体告别仪式的有关组织形式
| 去世人员职级 | 生平简介 宣读人 | 主持人 |
1 | 退休省管干部、离休干部 | 校领导 | 原部门负责人 |
2 | 正高职称人员、原正处级干部 | 校领导 | 原部门负责人 |
3 | 副高职称人员、原副处级干部 | 原部门领导 | 原部门负责人 |
4 | 其他人员 | 原部门领导 | 原部门负责人 |
四、吊唁花篮、花圈置办
去世人员身份 | 花篮署名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1 |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 菏泽学院 |
2 |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
3 | 菏泽学院离退休党委 菏泽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
4 | 菏泽学院人事处 |
5 | 菏泽学院工会 |
6 | 原归属部门 |
民主党派 | 1 | 菏泽学院 |
2 | 菏泽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
3 | 菏泽学院人事处 |
4 | 菏泽学院工会 |
5 | 原归属部门 |
6 | 所属党派菏泽学院委员会 |
无党派人士 | 1 | 菏泽学院 |
2 | 菏泽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
3 | 菏泽学院人事处 |
4 | 菏泽学院工会 |
5 | 原归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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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用车等费用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丧事办理过程中,逝者家属用车自行解决;逝者家属、亲友办理丧事的住宿、伙食、往返路费等一律自理。逝者原工作部门和离退处等代表学校党政和有关部门置办花篮花圈等费用凭单据由学校核准报销。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