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补助丧葬费
持病故人火化证及缴费单据(两者都需要),离退休工作处开出证明,由人事处按照学校规定填写领款单后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二、一次性抚恤金的办理
提供材料:1、病故人火化证及单据原件,复印件;
2、病故人户口注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遗属抚恤金的办理
遗属抚恤金办理范围:病故人配偶无正式工作、无收入的;病故人父母无正式工作、无收入的;病故人子女未成年、没有参加工作的或按国家规定需要办理的遗属。
(一)病故人配偶
提供材料:1、办理一次性抚恤金需要的所有材料;
2、病故人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病故人配偶近期2寸照片四张。
4、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无经济收入证明。证明信需要社区或村委会两个以上证明人签字,同时由菏泽学院盖章,两人以上证明签字。
(二)病故人父母
提供材料:1、同病故人配偶提供的材料。
2、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无经济收入证明,同时要写清病故人父母子女数。
(三)病故人子女或按国家规定需要办理的遗属按国家规定办理。
以上材料病故人丧事后,由家属交到菏泽学院离退休工作处,由学校统一办理。(以持手续家属署名办理抚恤金,打入病故人原养老金存折)
离退休工作处地址:综合楼709室
联系人:张丽
电话:552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