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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学院老干部总支委员会制度
2015-08-23 16:47  

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党的领导活动的核心。党组织和领导成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搞好民主决策。
(一)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 、发展规划、工作部署、重要财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及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
 4、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需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要事宜。
(二)决策形式
 1、决策形式一般采用会议的方式。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总支成员均应出席。有特殊原因须请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开会。
 3、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4、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各领导成员通气,各成员拟请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在召开会议前与主要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以便安排。
(三)决策方法
 1、决策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加以分析、研究,按分工拟制好实施方案,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做出决议。
 2、会议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议,充分进行酝酿、协商和讨论。对不同意见,要认真分析。讨论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3、决策时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意见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如一时无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党委给予裁决。
 4、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形成的决定。
 6、凡是会上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否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了决定但尚未公开的)均要严守纪律,不准任意外传、泄露。
(四)执行和反馈
 1、党总支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总支成员要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负责。
 3、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成员汇报工作,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有关措施。
 4、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成员个人对没有经过讨论的重大问题,一般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置问题,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5、成员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为此老干部党总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员大会。总支每年召开二次党员大会。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学习党的文件,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意见;(2)讨论和通过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3)讨论表决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4)在换届之年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研究如何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2)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以便理论联系实际;(3)研究发展党员、表彰党员、处分党员工作;(4)安排支部活动。支部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事项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时事政治;(2)落实支部决议,讨论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党员的建议及讨论有关事项;(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讨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提出对党支部的工作建议。
(四)党课。根据老干部党总支的特点不定期举办,主要是以系统的形势教育为重点。通过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传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形势教育与理解党的重大政策决定等内容在理论上联系起来
;还可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学校党委安排来确定内容;也可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或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确定专题内容
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通过讲课或观看电视录像、报告会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和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形式多样的党课学习。
(五)每个党员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分别建立《三会一课记录薄》。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调查清楚原因,属主观原因的,要按党章规定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所有党员,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三、民主生活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
1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
2、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3、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一是要在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重点问题;二是会议的日期及议题应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三是提前两天通知总支,以便派人参加。
4、对民主生活会中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长效机制,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5、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总支和学校党委报告会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校安排一年或两年评议一次。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按时缴纳党费,每月缴纳一次,由支部组织委员和各组小组长具体负责;
(二)党费由党员本人缴纳,无特殊情况不得代交、少交或拖交。不按期缴纳党费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六个月不缴纳党费,
要调查清楚原因,属主观原因的,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后,视为自行脱党。
(三)党费按时上交机关党委,并一年公布一次。
五、监 督 制 度
(一)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支部成员和党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任何人不得歧视、刁难,甚至打击报复实施监督的同志。
   (二)监督的内容:1、在思想上、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是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3、是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是否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5、是否按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录用干部;6、是否观看、传播淫秽物品,酗酒、赌博和参与色情活动;7、是否滥交社会上影响不好的人;8、是否接受下级部门和个人的礼物馈赠; 9、是否利用或借用职权为家属和亲友谋取私利。
   (三)监督的措施: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2、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两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发现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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